一、项目编号:HXGJXM2024-ZC-CS1074
二、项目名称:原址改扩建项目前期费用(招投标代理服务费)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原址改扩建项目前期费用(招投标代理服务费)):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大厦B座1701室 | 综合评分法 | 否 | 838,000.00元 | 87.02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原址改扩建项目前期费用(招投标代理服务费)):
服务类(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1-1 | 采购代理服务 | 招投标代理服务费 | 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采 购前期参数论证,编制采购文件,组织开标、评标、整理采购资料并协助归档,协调合同签订、公示及组织验收等 | 服务要求:成交单位在代理我院相关采购工作中,须按以下要求进行: 1、成交单位为原址改扩建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政策咨询服务; 2、成交单位须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我院所委托项目的采购工作,精心设计和组织采购工作,提供优良的服 务,保证采购计划顺利实施。 3、成交单位须针对我院具体情况,配备专门的项目组开展工作,并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服务期间 无特殊情况不能更换)负责与我院联系和处理所委托项目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宜。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采 购前期参数论证,编制采购文件,组织开标、评标、整理采购资料并协助归档,协调合同签订、公示及组织验收等 。 4、成交单位负责组织开标、评标,做好采购过程的记录。 5、在接受委托期间,成交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投标法》等规 定制定采购文件以及按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组织开标、评标等过程。 6、在采购活动中若发生质疑或投诉,成交单位要负责协调相关人员,主动及时处理好质疑或投诉。 7、在具体项目采购结束后,成交单位按规定保管相关档案,报上级采购监管部门备案,并向我院送交完整的存档 资料二份,包括:项目的审批/备案、采购方式审批、采购文件、采购公告、开标、评标过程的音像资料及有关记录 、评审专家形成的过程和名单及其签到表、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副本、中标通知书等上级采购监管部门规定需要存档 的所有资料。 8、成交单位承担采购过程中自己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9、成交单位除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文件编制成本费外,不得向采购、投标当事人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业务能力、组织能力全面、优秀,要全过程参与采购项目的实施,并应到开标、评审现场组织相 关工作(特殊情况除外)。 2、供应商应按照我院的时间要求发布公告,组织项目实施。 3、供应商工作人员应恪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泄露应当保密的与采购活动有关部门的情况,或与 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或向他人透露已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 数量及其他影响公平竞争的情况。 | 自我院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或协议)》之日起,至完成原址改扩建项目设计、项目管理、施工、监理、 造价咨询等全过程采购代理服务完成。 | 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执行。 | 838,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靳亚静(采购人代表)、侯公利、刘惠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8〕2号)规定执行。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原址改扩建项目前期费用(招投标代理服务费) | 1.257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交通医院
地址:西安市大学南路276号
联系方式:029-884830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东区1605室
联系方式:029-88899970/72/73/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攀宏、李小峰、康敏茹、张艳萍
电话:029-88899970/72/73/75-802
陕西省交通医院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