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交通医院打印机耗材
采购项目协议供货公告
陕西省交通医院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就陕西省交通医院打印机耗材采购项目协议供货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陕西省交通医院打印机耗材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JY201809002
三、采购人名称:陕西省交通医院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大学南路276号
联系电话:029-88483079
四、采购内容:激光打印机耗材。
项目用途:医院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项目预算:4.5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2、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5-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议价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5-4、保证金交纳凭证;(采购单位开具的收款收据);
5-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6-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6-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七、技术要求文件发放:
7-1、 发放时间:2018年10月18日至2018年10月24日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7-2、发放地点:陕西交通医院信息科。
7-3、领取技术文件时,请携带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的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可自带U盘拷贝电子文件(谢绝邮寄)。
八、技术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协议供货议价时间和地点:
8-1、技术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5日9:30
8-2、协议供货议价时间:2018年10月25日14:30
8-3、技术响应文件提交及议价地点:陕西省交通医院信息科。
九、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师先生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8483079
开户名称:陕西省交通医院
开户行名称:西安银行大学南路支行
账 号:9060 1160 0000 0003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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